公告不能任性!浙江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

孝感楼市新闻 2019-07-18 09:13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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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从加强出让公告管理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、加强地价监测调控管理等方面,对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作出规定。 《通知》指出 自原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的通知》(浙土资规〔2018〕10号)印发以来,各级自然资源

近日,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从加强出让公告管理、推动惠企政策落地、加强地价监测调控管理等方面,对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作出规定。

《通知》指出

自原省国土资源厅《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的通知》(浙土资规〔2018〕10号)印发以来,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齐心合力,相互支持,有效保障了我省网上交易工作顺利开展。但也存在违规设定排他性竞买条件、未按宗地出让、违规“毛地”出让、恶意规避系统控制指标虚假填写土地用途等突出问题,甚至有的宗地多次违规公告并引发群众上访,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社会秩序。

《通知》强调

各县(市、区)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等有关规定,严格按照“谁出让、谁公告、谁审查、谁负责”原则,做好土地出让公告制作、初审审查和发布工作;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县(市、区)土地出让公告的监测监管,发现公告内容违法违规的,要及时责令撤销公告,限期纠正。省自然资源厅将对各地发布的出让公告开展随机检查,对违反有关规定出让且拒不整改的,将直接终止交易并视情予以通报,情节严重的,暂停该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。

《通知》强调

2018年我省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以来,大部分地区已按要求停止收取履约保证金,但目前仍有部分地区还在收取。各地必须严格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,积极为企业降压减负,仍在收取履约保证金的,必须立即整改,停止收取。为切实做好土地供应后的履约监管,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,及时发现问题,督促整改,并积极探索通过“标准地”政府统一监管、土地市场诚信管理、银行担保、保险公司保函等方式,促进企业依法依规按约用地,切实提高土地使用效率。

《通知》要求

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地价动态监测制度,对各类地价进行实时动态监测,实行辖区地价监测分析统计季报制度,对辖区成交地价、趋势等进行分析研判,为宏观调控、决策提供依据;同时要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系沟通,实现信息互通共享,提高房地产市场分析研判的精准度。各地要妥善安排房地产用地出让的区域、数量、结构、节奏和时序,对房地产用地出让进行重点监控,及时掌握地价异常变动,因城施策及时调控,增强房地产调控的针对性、灵活性和有效性,严格落实“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”的要求。对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%、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,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自然资源部和省厅报备。

文章来源:浙江省自然资源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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